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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农产品水产品抽样规范

发布日期:2011-10-28  浏览次数:106755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农产品水产品抽样的要求、方法、记录、样品封存和运输。  本部分适用于无公害农产品水产品的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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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农产品水产品抽样的要求、方法、记录、样品封存和运输。

  本部分适用于无公害农产品水产品的认证检验和监督抽查检验。

  2 要求

  2.1 基本原则

  按《第1部分:通 则》的规定执行。

  2.2人员

  按《第1部分:通 则》的规定执行。

  2.3 抽样地点

  按《第1部分:通 则》的规定执行。

  此外,抽样人员应熟悉被抽品种的生活习性及捕捞要求,了解检验项目对被抽样品的保存和运输要求。

  2.4工具

  按《第1部分:通 则》的规定执行。

  3 方法

  3.1 组批

  3.1.1 鲜活水产品

  同一养殖场内,以同一水域、同一品种、同期捕捞或养殖条件相同的产品为一个抽样批次。

  3.1.2 初级水产加工品

  按批号抽样,在原料及生产条件基本相同的条件下,同一天或同一班组生产的产品为一个抽样批次。

  3.2 抽样方法

  3.2.1 水产养殖场抽样

  根据水产养殖的池塘及水域的分布情况,合理布设采样点,从每个批次中随机抽取样品。抽样量:每个批次产品不超过400吨的,安全指标和感观检验抽样量按表1执行,微生物指标检验的样品应采取无菌抽样,在养殖水域随机抽取,抽样量按表2执行;每个批次产品超过400吨的,安全指标和感观检验抽样量按表1加倍抽取;微生物指标抽样量按表2加倍抽取。

  表1 水产品安全指标和感观检验的抽样量

  种类样品量

  小型鱼(体长<20cm)15条~20条

  中型鱼(体长20 cm~60cm)5条

  大型鱼(体长>60cm)2条~3条

  虾2kg~3 kg

  蟹≥3 kg

  贝类≥4 kg

  藻类≥2 kg

  龟、鳖类3只~5只

  蛙类≥2 kg

  表2 水产品微生物指标检验的抽样量

  种类 样品量

  鱼类 ≥2尾

  虾 ≥8尾

  蟹 ≥8只

  贝类 ≥8个

  藻类 ≥500g

  龟类 ≥2只

  蛙类 ≥5只

  3.2.2 水产加工厂抽样

  从一批水产加工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每个批次随机抽取净含量1kg(至少4个包装袋)以上的样品,干制品随机抽取净含量500g(至少4个包装袋)以上的样品。

  4 记录

  按《第1部分:通 则》的规定执行。

  5样品封存

  按《第1部分:通 则》的规定执行。

  6 样品运输

  按《第1部分:通 则》的规定执行。并满足以下要求:

  6.1 鲜活水产品

  a) 鱼

  ­ — 活鱼用充氧袋封装,保证氧气充足,使之成活。

  — 鲜鱼用泡沫箱封装,先在箱底铺一层冰,头腹向上,层鱼层冰,加封顶冰,使鱼体温度保持在0℃~5℃。

  b) 虾

  — 活虾用充氧袋封装,保证氧气充足,使之成活。

  — 鲜虾用泡沫箱封装,先在箱底铺一层冰,层虾层冰,加封顶冰,使虾体温度保持在0℃~4℃。

  c) 蟹

  — 河蟹样品应保证活体包装送样。将河蟹腹部朝下整齐排列于蒲包或网袋中,保持适宜的湿度,贮运过程中应防治挤压、碰撞、曝晒及污染。夏季用泡沫箱封装,加冰降温,应及时排放融冰水,并注意通风换气(可在泡沫箱上部开小孔)。

  — 海蟹用泡沫箱封装,先在箱底铺一层冰,层蟹层冰,加封顶冰,使蟹体温度保持在0℃~4℃。

  d) 鳖

  鳖样品应保证活体包装送样。将活鳖用小布袋、麻袋等包装,每只应固定隔离,以避免互相挤压、撕咬。贮运过程中应严防蚊虫叮咬,防治挤压、碰撞、曝晒及污染。夏季用泡沫箱封装,用冰降温,在泡沫箱的箱盖和四周打些小孔,保证空气流通。

  e) 贝类

  活贝类应控干水分,然后用透气性较好的麻袋进行封装。

  f) 蛙类

  蛙类用泡沫箱封装,在箱盖和四周打些小孔,保证空气流通,并注意保持蛙皮肤的湿润。

  6.2 冷冻水产品

  用保温箱或采取必要的措施使样品处于冷冻状态。

  6.3 干制水产品

  塑料袋或类似的材料密封保存,注意不能使其吸潮或水分散失,并要保证其从抽样到检验的过程中品质不变。必要时可使用冷藏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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