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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副部长高鸿宾:贯彻实施新条例 建设饲料工业强国

发布日期:2012-04-12  浏览次数:4527

  4月11日,农业部在福建厦门市召开全国饲料工作会议,总结十一五以来饲料工作的成绩与经验,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与任务,部署

四川食品网讯

  4月11日,农业部在福建厦门市召开全国饲料工作会议,总结“十一五”以来饲料工作的成绩与经验,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与任务,部署新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加快推进饲料工业发展。农业部副部长高鸿宾强调,要全面贯彻实施新条例,转变发展方式,加强监督管理,强化科技支撑,加快建设饲料工业强国。

  “十一五”以来,我国继续保持稳定发展势头。据统计,2011年全国工业饲料总产量1.81亿吨、总产值6348亿元,分别是2005年的1.7倍和2.3倍,总体规模已位居全球第一位;饲料产品质量合格率95.5%,比2005年提高3.1个百分点。

  高鸿宾指出,“十二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随着动物产品需求刚性增长,现代畜牧业建设加快推进,国际贸易和投资环境不断改善,饲料工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但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国饲料工业总体上仍大而不强,还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高鸿宾强调,要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加强监督管理,强化科技支撑,着力构建企业管理规范、产品优质安全、资源高效利用的现代饲料工业。要通过规范与引导相结合,推动企业做大做强;通过监管与自律相结合,保障产品质量安全;通过开源与节流相结合,保障饲料资源供应;通过创新与改造相结合,增强持续发展能力。

  2009年以来,农业部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历时3年完成《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修订工作。2011年11月3日,国务院发布了修订后的《条例》,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修订贯彻的基本精神和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提高门槛,减少数量;转变方式,增加效益;加强监管,保证安全”。主要变化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明确了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以及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建立起各负其责的责任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生产和经营环节的质量安全控制制度,解决生产经营者不遵守质量安全规范、不建立全过程质量控制及追溯制度的问题;三是规范饲料的使用,对养殖户自配饲料和使用饲料提出明确要求,解决养殖者不按规定使用饲料、在养殖过程中擅自添加禁用物质的问题;四是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高鸿宾强调,《条例》修订既是适应质量安全新形势、落实监督管理新要求的需要,也是着眼饲料工业强国大目标、开创饲料工作新局面的需要,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迅速行动起来,以贯彻实施好《条例》为契机,加快推动饲料工业强国建设。(文章来源:农业部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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