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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添加变手法:生猪肉卖前加药水

发布日期:2012-05-14  浏览次数:4643

  记者近日从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在半个月内连续公诉了两起瘦肉精案件。与以往被披露的瘦肉精案件不同,这两起案

四川食品网讯

  记者近日从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在半个月内连续公诉了两起"瘦肉精"案件。与以往被披露的"瘦肉精"案件不同,这两起案件的被告人并非生猪养殖户,"瘦肉精"也非在生猪出栏前添加,而是被放在了屠宰上市的前一个环节才添加,如此一来,生猪检疫监督的诸多环节均被逃过。

  近日,两名被告人李超、魏钦分别被法院以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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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法分子将添加"瘦肉精"行为放在猪肉上市前的最后一个环节,其逃避监管的意图再为明显不过。本案对肉类食品安全敲响两个警钟:一方面,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法不断"创新",其瞄准的都是监管薄弱环节;另一方面,加强对个体屠宰户的管理已迫在眉睫,私屠乱宰行为需进一步进行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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