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食品网微信账号
微信扫描,添加关注
展开

当前位置:四川食品网 » 食品安全 » 焦点透视

分类浏览

正文

四川阿坝州又一起火锅店使用“回收油”案公开宣判

发布日期:2022-08-29  来源:阿坝市场监管微信   浏览次数:1978

四川食品网讯

2022年3月30日21时5分,金川县市场监管局联合金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川县公安局在城区开展“地沟油”联合执法行动。执法人员在金川县某火锅店检查时发现该店使用回收油制作火锅。执法人员当场对涉案食品,作案工具进行扣押。该火锅店将回收的火锅底料油作为食品原料再次加工使用涉嫌严重的违法行为,金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将此案移交司法机关。
 
  8月23日,金川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经审理,判处被告人冯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75000元;追缴违法所得36387元;被告人冯某某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人员;支付销售金额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363870元,并在阿坝州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2021年以来,阿坝州市场监管部门利用“铁拳”“春雷行动”等专项行动,通过深入摸排、全力出击,严厉打击了火锅类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非法使用“回收油”的行为。通过行动的开展,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严厉打击了违法回收、生产、使用废弃油脂违法犯罪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收油”及厨房废弃物回流餐桌。
 
  下一步工作中,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将继续坚持食品安全“零容忍”的工作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打好事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保胃战”。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四川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四川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四川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相关机构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