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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号)

发布日期:2021-03-04  来源: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770

四川食品网讯

按照国家总局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的要求,现将涉及我市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四川省阆州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特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在执行2020年总局抽检计划时,在苍溪县世纪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抽取了1批次标称由四川省阆州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特醋(规格型号:800毫升/瓶,生产日期:2020年6月29日)。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经该公司申请,阆中局对四川省阆州醋业有限公司同批次的特醋进行了抽检,经四川蓝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为合格品。经查,苍溪县世纪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该批产品是从苍溪县临江镇罗德鹏干杂店购进。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批产品在罗德鹏干杂店库房内存放时,存放环境不卫生,其产品不合格是因贮存不当导致。当事人违法事实不成立,予以结案处理。
 
  2.排查整改
 
  原因排查:销售企业存放环境不卫生。
 
  整改措施:对该批次的产品主动进行召回。并将召回产品进行销毁,后续将严格强化过程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反映。
 
  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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