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食品网微信账号
微信扫描,添加关注
展开

当前位置:四川食品网 » 食品资讯 » 热点新闻

分类浏览

正文

资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春雷行动2021”第一批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1-02-19  来源:资阳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1452

四川食品网讯

 “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资阳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围绕“防疫治乱保安全、提质稳增促发展”主题,突出重点热点焦点,加大执法力度,有力整治各类市场乱象,现公布“”春雷行动2021“第一批典型案例。
 
  1.雁江区市场监管局查办某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案。经查,当事人无法提供生产日期为2020年12月1日和2021年1月10日共计3217袋某牌精炼火锅油的生产、销售、出厂检验记录,未对以上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当事人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某牌精炼火锅油。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雁江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
 
  2.雁江区市场监管局查办某商贸行销售侵犯”贵州茅台“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根据实名举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对涉案的17瓶贵州茅台酒实施扣押,经”贵州茅台“注册商标持有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别,属假冒注册商标产品。当事人销售侵犯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茅台“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雁江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假冒贵州茅台酒,处罚款3.28万元的处罚。
 
  3.安岳县市场监管局查办某鲜冻食品店无证经营食品及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冷冻食品案。经查,当事人无证从事冷冻食品零售及卤制食品制售经营活动,经营标识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冻鸡爪、冻猪舌等冷冻食品,无法提供涉案批次冻鸡爪、冻猪舌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等证明文件。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安岳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未经检验检疫的冻鸡爪、冻猪舌,处罚没款5.02万元的处罚。
 
  4.资阳市市场监管局临空分局查办某餐馆在餐饮服务经营过程中虚假宣传案。店主通过口头方式对外宣称其销售的为沱江河野生甲鱼、仔鲢鱼、齐头黄、鲈鱼等野生鱼,经查,实为人工养殖鱼。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相关规定,资阳市市场监管局临空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0.12万元的处罚。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四川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四川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四川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相关机构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