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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5号)

发布日期:2020-08-13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278

四川食品网讯

近期,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酒类食用农产品饮料肉制品食品添加剂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等7大类食品359批次样品,检出7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检出禁限用农兽药超标、微生物污染等。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雅安市、眉山市、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绵阳农科区建林白酒销售部销售的“散装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另有1批次该被抽样单位销售的“散装白酒”也检出同样问题。

  (二)荥经县福满地中餐馆销售的“纯粮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二、检出禁限用农兽药超标问题

  (一)四川宏远上铖超市有限公司香颂城店销售的、来自眉山雅然水产有限责任公司的“鲫鱼”,恩诺沙星、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二)梅西商业有限公司资阳分公司销售的、来自成都峻林农业有限公司的“小青椒”,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标称为四川元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榨百香果果味饮料”,菌落总数、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另有1批次该标称生产企业生产的“生榨苹果汁果味饮料”也检出同样问题。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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