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食品网微信账号
微信扫描,添加关注
展开

当前位置:四川食品网 » 食品安全 » 焦点透视

分类浏览

正文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2批次不合格食品的公告(2018年第47号)

发布日期:2018-11-03  来源:四川省食药监局   浏览次数:1884

四川食品网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近期我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糕点、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等10个食品大类共计352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40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成都、德阳、绵阳、广元、乐山、南充、眉山、资阳、阿坝等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在2019年2月1日前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现将抽检结果予以公告,并提示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四川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四川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四川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相关机构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5